(優)礦山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山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礦山管理制度1
一、要害場所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靜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
二、要害場所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
三、有高壓電氣設備時,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和要害場所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警示牌。
四、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并有值班人員巡回檢查。
四、要害場所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
五、值班(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六、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配)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七、必須熟悉變(配)電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了解系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配)電所變配電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八、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九、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及工作終結制度等有關規定。
礦山管理制度2
一、作業小組建設的目的
提升全員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小組員工和小組整體素質能力,確保班組安全高效生產。堅持以落實崗位責任制為核心,以高效安全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為目標,以不斷提升班組管理水平和員工隊伍素質為重點,增強班組團隊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切實加強企業基層組織基礎管理,實現員工與企業的和諧發展、共同進步,為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打牢堅實的基礎。
二、作業小組規模
凡兩人以上的作業單元,都必須確定一名安全生產責任人,對作業單元安全生產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禁止單人作業。
三、小組長安全職責
1、服從班長每班的`安全、生產安排,按時參加班前班后會,及時匯報本小組安全生產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
2、監督本小組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治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
3、熟悉本作業面安全行走線路,制止本小組人員違章作業行為。
4、熟悉本作業面《作業規程》、危險源、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監控重點。
四、小組長待遇
各中段每月在工資中支付100元作為小組長安全津貼。
五、作業小組安全違章處罰
凡檢查中發現下列情況,對小組長進行處罰:
1、小組作業人員作業時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防塵口罩、耳塞),處罰當事人100元/次,并處小組長50元/人。
2、小組作業面照明缺失或照明亮度不符合現場安全要求,處罰小組長50元/次。
3、小組作業面未進行空氣質量檢測并公示,處罰小組長100元/次。
4、鑿巖、裝運作業未堅持濕式作業、灑水除塵,處罰小組長100元/次。
5、自救器未按要求存放,處罰小組長50元/次;
6、小組作業面未進行敲幫問頂安排作業,處罰小組長200元/次;敲幫問頂處理不徹底,處罰小組長50元/次。
7、小組作業面無安全處理釬,處罰小組長100元/次。
8、小組采場作業面無安全作業平臺、照明、安全人行通道,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完善安全條件,并處罰小組長500元罰款。
六、適用范圍及時間
1、本制度適用于綿竹礦山分公司所有中段、井口。
2、本制度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3、本制度所受處罰全部以現金方式在三日內交安全科。
礦山管理制度3
一、排險工每日、每班、每個采場在排線時間內必須堅持“敲幫問頂”。
二、采場爆破后,待炮煙散盡,排險工應進入采場,仔細檢查頂板與邊幫,并徹底排除采場松石、懸石;對無法排除干凈需要爆破處理的'頂板與邊幫,必須交待后期操作人員,并于安全隱患處做好明顯標志。
三、排險工在排除頂板與邊幫險情后,下班時要在排險記錄上簽字,并注明排險內容和排險程度。
四、在無法排除采場安全隱患時,排險工有權封停該采場,并及時向坑口安全管理員匯報情況。
五、安全員必須每天仔細監督檢查各個采區與巷道的頂板邊幫松石。
六、安全員在井下遇到安全隱患排除難度大的情況時,必須組織坑口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分析排除。
七、當采場與巷道安全隱患比較嚴重時,安全員要做好交接班與臺帳記錄,需定時、定人督促檢查,及時排除。
八、安全員協助和指導排險工做好排險工作,堅決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
礦山管理制度4
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提高公司各級人員的法律意識,保證公司及時識別、獲取、融入、評審與更新影響公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確保公司掌握的法律法規的有效性,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識別與獲取
1、公司安全生產科應定期組織知識競賽、問卷調查、事故事件分析報告會等,以此了解員工對依從法律法規等重要性的認識情況,提高員工對依從法律法規等重要性的認識。
2、公司辦公室應與法律法規頒布部門、主管部門、中介機構保持聯系,及時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
二、融入
1、公司辦公室應及時將所獲得的法律法規等融入到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需融入的管理制度有:責任制和制度;文件;操作程序或規程。此外,還需將這些法律法規等融入到過程或活動、培訓等日常生產工作中。
2、公司辦公室應依據所識別的法律法規對所有層次員工進行培訓。
3、公司辦公室應及時給安全生產科發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三、評審與更新
公司辦公室應密切關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更新所掌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確保所掌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效性。
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管理制度
1、按《礦山安全法》規定,企業應設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對機構的設置與人員任命要求、任命的更新、任命書等文件要每年進行,形成二級監管機制;
2、對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人員構成、會議組織、記錄等作出具體規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定期開會,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合格。
3、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最高管理者書面任命下列職位:在高級管理層中指定了安全生產管理者代表、安全負責人、員工代表、消防負責人、急救員、事故調查員、法律法規需增加的職位,與風險及其評估相關的職位。
5、有員工代表的職責,員工獲得參與下列安全生產活動的機會:
4任務分析,設計與流程變化評審,安全意識提升,安全手冊更新,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與外部權力機構溝通安全生產事項,風險評價,相關安全過程的行動,變化管理的評審,參與安全問題的調查,采用“問題解決小組”的方式來處理安全問題,“問題解決小組”成員接受了解決相應問題的技能培訓,對員工拒絕的安全生產事項進行了公正的調查。
6、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培訓程序評估、變化管理流程、檢查系統、職業衛生監測、事故調查、標準化規范、系統評審、風險評價、內部評價。
礦山管理制度5
一、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員、生產管理員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安全員每天必須對礦區安全生產現場檢查一次,發現隱患,規定時間督促整改。
3、安全員檢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書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
1、每月應對空壓機、拖拉機、裝載機、礦倉、電器設備、電線、管道、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隨時進行單項檢查或全面檢查。
3、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作好記錄,登好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寫出書面情況,交礦部或上級主管部門。
4、檢查人員必須2人以上,在安全領導小組指揮下,對礦內不漏礦點(井口),不留盲區地進行檢查。
三、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氣候的不同特點進行全面檢查的督查,主要檢查車、管、線、路、房、水、火、雷、凍、毒等,防止突發性事故和隱形違章事故發生。
四、月、季、半年、年終全面檢查,檢查后,對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要進行徹底的整改,達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檢查后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事故整改現場會。
2、始終堅持學習二個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3、實施三項硬措施,對重大險情、安全隱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專人負責、定經費投入、定期改時限。
4、做到四個不交:班組能解決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決的不交礦部(公司);礦部(公司)能解決的不交主管部門;礦部(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能解決的不越級上交。
5、達到五不放過:違章作業不罰款不放過;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中型事故不賠償經濟損失不放過;重大事故不追究責任不放過;礦區內的事故隱患、事故苗頭、重大險情不消除不放過,安全事故實現零報告。
五、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四、五、六。嚴把四關、檢查五層安全防護網、認真貫徹六落實,即進人關、合格關、素質關、培訓關;自我防護避險層、爆破排險層、查險壓頂排險層、檢查限時排險層、查險排險層;做到思想、時間、措施、責任、制度、行動六落實。
事故及重大隱患分析管理制度
一、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后轉移物資,保護好現場,須移動的物品,必須做好標記,并派人監視險情,防止事故蔓延,立即向單位法人匯報。
二、礦山發生輕傷事故,報公司由公司組織人員調查處理解決。
三、礦山發生重傷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向企業主管部門報告。
四、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各班組長、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主管部門的工作,如實匯報和反映事故的真象,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方案,并監督執行(四不放過內容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五、企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要登記建檔。
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為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生產勞動過程中的職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制定以下預防措施。
二、有效地控制或盡量消除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發生,即消除或減少職業危害源。
三、降低生產過程中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使之達到規定標準。
四、采用低毒或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
五、建立健全符合衛生標準的生產衛生設施。
六、做好衛生健康標準統計和作業環境監測工作。
七、開展經常性安全工作教育,提高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八、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衛生制度。
九、加強個體防護,及時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安全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努力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目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遵照集團公司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科長、安全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
1、堅持跟班作業,監督班組長隨班制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狠抓三超三違行為。上班期間不得與所屬單位民工或他人賭博、酗酒以及干其他與本質工作無關的事。
2、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檢查臺帳、工作總結,每天以文字形式向安全科匯報。
3、認真搞好新工人崗前年齡、培訓考核、監督健康體檢、簽訂責任書、簽訂勞動合同、入保、勞保發放、辭退勞動關系、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出入井管理登記制度、隱患整改通知、隱患整改驗收、人員變更等軟件管理,確保有證可查,有據可依。
4、監督分管礦點搞好勞動保護、質量控制、環境衛生、確保各崗位證件齊全。
5、加強交接班制度的管理,以及各作業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
6、監督巷道內的排險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如頂板、邊幫、炸材、爆破、勞動保護等)并做好記錄,現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作業人員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要書面向安全科報告。因隱患檢查、發現不及時或無記錄、無整改方案、無整改措施、無整改驗收的,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爆破技術標準,監督、檢查爆破員證件情況,做到持證上崗。
8、嚴格監督爆破員在爆破過程中的全部程序,必須由安全員、爆破員同時簽字在倉庫領取炸材,建立炸材領用、消耗臺賬。
9、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制度。
10、對隱患、危險源要定人、定責、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下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驗收后下達復工通知書。
11、制定管理措施,爆破時,提前做好警戒,布好崗,確認安全無誤后再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
12、對爆破員有監督、管理、處罰權。
13、組織所在班組學習培訓,并有學習內容、學習記錄、學習考核記錄。
14、按技術指令施工。
15、參加落實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列會制度。‘
16、對生產現場在緊急情況下有下達人員撤退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17、分管礦點嚴把礦石質量關。
18、發生事故按程序申報。
19、搞好班組計生工作。 20、臨時工作必須服從安排。
(二)獎懲辦法
對地下開采的礦山企業的一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月度安全獎勵,獎勵標準按級別確定,按考核成績兌現。
各企業按3:4:3比例對現有安全管理人員確定級別,一級400元,二級500元,三級600元,新進安全員和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員一律定為最低級別(一級)。
根據每月考核成績兌現安全生產獎,考核為95分以上者兌現100%獎勵;考核為90分以上者兌現80%獎勵;考核為85分以上者兌現6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上者兌現4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下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
二、班組長考核制度
(一)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和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生產班組長崗位職責。
2、強化勞動紀律,班長離開礦井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半天由安全科審批,一天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審批,并且以委托書的形式委托本班組跟班安全員代理跟班,并且明確安全責任,否則不得批假。一天以上的本井口停止生產。
3、每班必經跟班作業,與生產工人同進出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配合當日帶班領導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對不跟班作業,遙控指揮的班長按馬橋鎮政府處罰公約進行處罰。
4、認真搞好本班組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格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凡進入本班務工的人員由班組長或委派專人陪同進行職業健康崗前和離崗檢查,防止弄虛作假,讓不健康的人員流入本班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加強本班治安防范和計劃生育管理。
6、炸材管理不當,造成流失,發生一切后果的除公安機關處罰外,公司根據事態發展后果進行處罰,一切經濟損失由班組自己承擔。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二)考核辦法
1、實行年度考核的方式,逐月由安全生產督查科負責對班長進行督查,違反本制度的下達督查通知書,登記匯總年度考核。
2、班長違反本管理制度任何一款,合同約定的獎勵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兌現。
3、未跟班作業、離崗不履行請銷假、違章指揮,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班長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從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不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職業健康弄虛作假,患有職業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務工后,班長承擔80%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支付,保證金不足支付的從開采費中扣除。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礦山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機械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安裝、調試要有專業人員按照機械設備的安裝規定進行。
二、不準酒后操作。不準無證操作。
三、不準在配電房、空壓機房、變壓器房周圍(30米以內)及礦山運輸車輛內存放爆炸器材和易爆物品。
四、不準轉運礦車輛(拖拉機、汽車等)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礦區機動車輛客貨混裝。
五、對機電設備及防護裝臵、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并建立技術檔案,保證使用安全。每個季度檢查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臵的整定情況和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變壓器等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理化性能及耐壓實驗。
六、不準私拉亂接,擅自搭火接線,明閘刀明接頭送電,以保證線路及配電設施的安全,杜絕超負荷運行。不準用鐵絲、銅絲、鋁線代替溶斷絲或保險絲使用,以防突發事故。
七、不準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或空壓機房。機修工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工作期間要認真觀察機械運行的負荷承載出現的故障,對于人為造成的機械損壞,一切損失由責任人全部賠償。
八、不準在各種安全閥及附件或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時操作氣瓶。
九、機械設備維修要在停止作業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機械設備非停止狀態下進行檢修,特別是電器設備的維修要先停電后檢修,并在閘刀旁掛有人檢修,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十、礦山使用的下列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1、采據、支護、裝載、運輸、提升、通風、排水、壓縮空氣和起重設備。
2、電動機、變壓器、配電柜、電器開關、電控裝臵。
3、爆破器材、通訊器材、礦燈、電纜、鋼絲繩、支護材料、防火材料。
4、各種安全衛生檢測儀器儀表。
5、自救器、安全帽、防塵防毒口罩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鞋等防護用品和救護設備。
6、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器材。
礦山管理制度6
在公司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進行生產、營銷活動,所以本場實行副總經理領導的場長負責制。
1、在公司副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本場的安全生產、營銷、后勤、財統籌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部門的文件,及時組織向員工傳達,重要問題組織員工學習討論。
3、協助經理做好外聯工作,處理場內大、小事件。
4、貫徹執行公司副總經理的指示及安排。
5、及時向公司副總經理匯報安全生產及營銷和管理情況。
6、指導下屬人員的工作,督促檢查下屬人員大會,向員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7、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組織安全大檢查,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處理員工的違章紀行為。
8、審批1000-3000以下的'購物計劃。
⑴、3000元以上的配件購進計劃應報副總經理審批。
⑵、購大宗配件(3000元以上)應提前兩報計劃交副總經理審批。
⑶、購1000元以上非生產上需用的常規物資應報副總經理審批。
⑷、3000元以上的急需物資可用電話與副總經理聯系,非常緊急的用款、(指特殊用途)可事后向副總經理報告。
礦山管理制度7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按規定著裝制服,因從事訓練工作時,可更換訓練服。
二、便服和隊服不得混穿,著裝隊服時不得進入與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場所,更不得做違法亂紀的事。
三、上級領導蒞臨或參加大型活動時,必須按兼職救護隊指揮員的安排,統一著裝。違反者嚴格按《獎懲制度》處罰。
礦山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明確公司的消防管理重點、各部門的職責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避免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環境的影響,保障廠區正常的生產秩序;規范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使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隨時處于完好狀態,特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各項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總經理總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各事項及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配備、職責權限的分工及監督執行情況。
3.2 分管安環工作副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消防有關制度,規程,消防應急預案的啟動,落實公司與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消防的各項任務與措施。
3.3 公司安環科負責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 總經辦保衛組負責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
3.5 安全員負責在全礦范圍內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 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
3.7 每年組織一次全礦性消防講座,舉辦一次消防滅火實際操作演練。
4 各級部門負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4.1 各車間的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確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所屬部門、不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 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及時配置、更換滅火器材。
5 各級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通過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5.2 安環科對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專項管理,并根據生產環境危險性、設備或燃料的特點合理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設備設施或器材,并對公司內消防設備設施建立臺帳。消防設施是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5.3 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5.4 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
5.5 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各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5.6 安環科定期對全公司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相應記錄。
5.7 各部門、車間、倉庫負責管轄范圍內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潔、保養及日常檢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應保持干凈、清潔、完好有效,嚴禁阻塞、圈埋、挪用、損壞。
5.8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范圍內滅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現損壞等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告公司生產部安環科進行維修。
5.9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范圍內的滅火器若出現空瓶、壓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請安環科購買、配備,并做好相應記錄。
5.10 原材料,產品,工藝規范要符合消防要求,由總工負責。
5.11 廠區消防通道,職工消防教育,和上級消防部門聯系,由安環科負責。
5.12 消防器材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總經辦保衛組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5.13 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負責人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建單位補發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總經辦保衛組由總經辦保衛組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后方可領取。
5.14 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
6 職工消防教育
6.1 所有員工應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正確掌握消防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識,愛護消防設備設施。
6.2 教育時間要保證,崗前教育,消防安全內容。
6.3 教育內容要保證,應當讓職工了解火災原因,滅火原理,各個崗位火災危險性,如何報警,如何滅火,各個滅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災害,廠區火災的滅火預案,以及善后工作等。
6.4 要進行滅火演練,讓職工有實際感受和練習機會。
7 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 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7.2 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7.3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接線頭不得裸露、保持用電開關、插座完好,線路老化應及時更換。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負責人批準,報安環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4 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安環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7.5 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7.6 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7 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8 庫區應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兼職消防員必須做好滅火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消防檔案。
7.9 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7.10 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并設置警示牌。
8 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本站所室崗位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2 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3 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4 發生電氣設備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8.5 所轄范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8.6 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8.7 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9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 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9.2 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9.3 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9.4 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9.5 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9.6 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10 生活區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10.1 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不得一線多用。
10.2 宿舍不得兼作廚房,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液化氣等電氣設備煮菜燒飯。 10.3 嚴禁用紙做燈罩、用電熱器(小太陽燈)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應做到人走電斷燈熄。
10.4 宿舍內嚴禁貯存汽油、柴油、煙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處罰規定
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單位,安環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對該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釀成火災構成危害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礦山管理制度9
第一部分總則
⑴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文件》(內煤安辦字[20xx]75號),關于印發內蒙古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內附《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及《內蒙古李家塔煤礦文件》(內李礦字【20xx】44號)關于印發《李家塔煤礦輔助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加強兼職救護隊的戰斗準備,促進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技術水平、準備水平,建立裝備先進、組織嚴密、作風過硬、素質良好、協調有效、快速反應、能夠協同專業礦山救護隊一起作戰的應急救援隊伍。
2、保證兼職救護隊具有良好的戰斗力,以保護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礦山事故的搶險,搶救遇險、遇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迅速有效地處理井下瓦斯、煤塵、水、火和頂板等災害事故,為企業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第二部分使用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內蒙古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
本規章制度規范規了內蒙古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的工作內容、隊組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等各項內容制度。
第三部分引用文件
本規章制度中的一些法律、法規、內容、制度條款引用來自《內蒙古李家塔煤礦文件[20xx]44號》、《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文件》內煤安辦字【20xx】75號關于印發內蒙古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礦山救護規程》(20xx版)、《煤礦安全規程》(20xx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第四部分
煤礦兼職救護隊的宗旨、職責、任務
一、宗旨
服務宗旨:
保護國家資源、企業財產、礦工生命的安全。
救援宗旨:
先活后死,先重后輕,先易后難。
二、職責
1.受礦長直接領導,業務上由安檢科指導并開展各項工作。
2.自覺參加救援技術理論學習,接受技能培訓和戰備訓練。
3.必須熟悉礦井通風系統、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設備使用要求及參數等相關技術。
4.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參與組織實施。
5.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6.協助專業礦山救護隊完成礦井事故處理工作。
7.對救援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障所有設備的完好可用。
8.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救援”的原則,不斷提升戰斗力,使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任務
1.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協助專業礦山救護隊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2.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控制和處理礦山初期事故。
3.參加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的安全技術工作。
4.協助做好礦山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5.保護煤礦職工和救護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國家資源和財產損失。
第五部分組織機構及職責
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編制為2支小隊,每支小隊10名隊員,總共22名隊員。
隊長:
高志忠
副隊長:
田海軍,孫子云
技術員:
鄭國偉
設備管理員:
楊海瑞
一小隊隊長:
吳曉琪
一小隊隊員:
范強,王強,吳波,姚麗宏,趙鵬,張飛
楊海瑞,姚東偉,黃曉君。
二小隊隊長:
張曉宇
二小隊隊員:
薛文柱,鄭國偉,李磊,韓超,馮宏瑞,
王如興,賀瑞卿,王肥
考核組:
考核組負責新隊員入隊考核,及組織各類活動的考核。
考核組長:
劉偉。
考核成員:
高志忠,田海軍,孫子云,吳曉琪,張曉宇。
第六部分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1.兼職救護隊隊長職責:
⑴自覺遵守《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救護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救護過程中,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
⑵在礦長領導下,在總工業務指導下,負責兼職救護隊的全面工作。
⑶每年年初制定兼職救護隊年度培訓計劃、訓練計劃,并組織落實。
⑷搞好日常管理和戰斗準備工作,帶領救護隊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⑸參加審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煤礦搞好安全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⑹每次培訓、訓練結束后,組織進行總結;每次演練、救災任務結束后,將所開展的工作進行總結一起歸整存檔,同時做好隊內軟件資料的整理和臺賬管理工作。
2.兼職救護隊副隊長職責:
⑴協助隊長負責管理兼職救護隊工作。
⑵協助隊長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⑶制定兼職救護隊隊內管理考核規章制度。
⑷監督、執行救護隊員業務技能考核工作。
⑸隊長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負責本隊作戰任務的指揮責任。
3.兼職救護隊技術員職責:
⑴在隊長領導下,負責兼職救護隊的技術工作。
⑵協助隊長做好事故處理技術措施的制訂工作。
⑶記錄事故處理經過及采取的一切措施。
⑷了解事故的處理情況并提出整改意見。
⑸正、副隊長不在時,擔負本隊作戰工作的指揮責任。
4.設備維修管理員職責:
⑴認真鉆研業務,熟練掌握各種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故障排除維修保養等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技能水平。
⑵經常對救護隊的設備進行檢驗,并保持完好。
⑶對氧氣充填泵勤保養,并保持完好。
⑷做好救護隊設備設施的`臺帳記錄。
⑸對故障設備進行登記,并及時匯報隊長,進行處理。
⑹及時對救護隊損耗的物資進行記錄,并將采購計劃上報隊長。
5.兼職救護隊員職責:
⑴遵守紀律,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領導分配的各項任務。
⑵積極參加學習、技術培訓和體能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操作技能和身體素質。
⑶在處理事故時,應迅速正確完成指揮員命令,并及時匯報。
⑷積極救助遇險人員和消滅事故。
⑸根據指揮員命令,在事故處理時擔負電話值班員、通訊員、安全崗哨等職責。
二、入隊、退隊制度
1.入隊制度:
⑴新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的職責、任務、宗旨。
⑵新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是一支救援性隊伍。
⑶新隊員必須是高中(含高中)以上學歷。
⑷新隊員年齡必須是25――35周歲之間的男性。
⑸新隊員必須具有煤礦井下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驗。
⑹新隊員必須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哮喘等疾病。
⑺不能下井工作者禁止參加救護隊。
⑻新隊員必須經所在部門或科室同意方能參加入隊申請。
⑼以上條件符合者,可填寫兼職救護隊入隊申請表(見附表1),經救護隊考核組考核合格后,安檢科簽字同意方能入隊。
⑴長跑3000米。15分鐘內跑完100分。
⑵單杠引體向上標準12個100分。
⑶俯臥撐1分鐘內60個100分。
⑷仰臥起坐1分鐘內60個100分。
⑸負重起蹲2分鐘內80個100分(背呼吸器,18公斤)。
2.退隊制度
⑴救護隊員退隊需提交退隊申請表(見表2)。
⑵從本礦離職者,視其退出救護隊。
⑶因本職職位變動而不能再從事救護工作的,退出救護隊。
⑷因自身身體條件、包括感染疾病等因素而無法參加救護工作的,退出救護隊。
⑸連續3次事假不能參加學習、訓練的,連續2次不請假的退出救護隊。
⑹結合上一年度的綜合考核成績,將上一年度綜合成績排名最后三名的隊員和新隊員一同參與考核,取前三名。
⑺不能遵守其它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有關規定的,不符合《礦山救護規程》對兼職救護隊員其它規定的,退出救護隊。
三、隊員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新隊員管理制度:
⑴新隊員必須明確自已是救護隊員,礦井災害必須出動,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⑵新隊員必須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隊員管理制度。
⑶新隊員入隊試用1年(救護隊出勤1年)以上有資格申請取證培訓。
⑷新隊員不得隱瞞病情,否則退出兼職救護隊。
⑸新隊員要愛護個人裝備,個人裝備必須做到干凈整潔。
⑹未經設備管理員或隊長同意,不得拆卸救護隊裝備。
⑺救護隊為新隊員配發好隊服、礦帽、膠鞋,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⑻新隊員因各種原因一年內離職的,應及時交回所配發的物品,否則申請人力資源科扣除相應工資。
⑼新隊員經安全中心培訓取得救援證書后,一年內離職,培訓費用從工資中扣除。
2.兼職救護隊隊員管理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是礦井安全的最后保障,是一支救援性隊伍。
⑵兼職救護隊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⑶兼職救護隊員必須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制度。
⑷救護隊員在救援期間必須完全服從救護隊隊長,統一指揮,及時出動救援,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⑸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礦井事故救援,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⑹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礦井預案演練,否則扣除當月補貼。
⑺救護隊員必須保障個人裝備隨時處于備戰狀態。
⑻救護隊員在未經設備管理員或隊長同意,不得私自拆卸個人裝備。
⑼救護隊員應妥善保管個人裝備,不得外借、損壞、改裝。⑽救護隊員有義務對礦井職工進行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⑾救護隊員有義務消除礦井一切災害隱患。
⑿救護隊員每月應參加隊內救護知識培訓,若有事需履行請假手續。
⒀任何隊組、科室、礦領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護隊員在培訓期間、救援期間從事其它工作。
四、獎罰制度
⑴全體救護隊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認真履行職責和任務,違者開除救護隊。
⑵全體救護隊員必須認真完成學習期間制訂的各項訓練項目,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⑶副隊長、小隊長責任不落實、工作交代不清楚、分派任務不明確、不組織學習、不組織訓練,一次罰款100元。
⑷不愛護儀器設備,亂砸亂丟,保護不妥當,保養不到位的,造成損壞的一次罰款200元,并承擔賠償損壞的設備責任,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⑸培訓學習期間,未出勤者,扣除當天補貼。未出勤且不請假者扣除當天補貼,罰款50元。
⑹體能訓練時,對有抵觸情緒的、不配合行動的、放棄訓練的、考核不合格的,扣罰100元。
⑺應急救援時,對隱瞞災區真相、謊報災情,導致指揮失誤、造成不良后果,情節嚴重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⑻應急救援時,在災區畏縮不前者,臨陣逃脫者、不執行命令者一次處罰3000元,開除兼職救護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⑼年度連續3次事假不能參加學習、訓練的,連續2次不請假的視為自動離職。
⑽自覺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制定的制度,如有培訓取證后服役不滿一年離職的需承擔相應的培訓費用。⑾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給予1000―10000元獎勵。
五、年度計劃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每年年初必須制訂全年度學習訓練計劃,并上報礦領導審批。
⑵年度計劃必須包括隊員名冊、外出培訓取證計劃、礦井災害預案,職業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學習等內容。
⑶年度計劃必須對全年度學習訓練課件、預案演練、作出具體規劃。
⑷年度計劃里要有對全礦職工自救互救知識教育的計劃。
⑸年度計劃要在每年第一次學習期間通知全體救護隊員。
六、年終總結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每年年終必須進行全年度成果總結,并上報礦領導評審。
⑵年終總結必須在年終全隊考核結束后進行。
⑶年終總結必須對全年度參加的所有預案演練進行公布。
⑷年終總結必須對全年度參加的救援情況進行總結性公布。
⑸年終總結要對全年度參加自救互救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⑹年終總結全體救護隊員必須參加。
七、預防性檢查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應建立健全企業預防性檢查制度。
⑵預防性檢查制度應上報礦安檢科評審。
⑶預防檢查工作地面包括消防設施的檢查,消防通道的檢查,地面負責人負責的工作的檢查。
⑷井下包括消防設施的檢查,井下避災路線的檢查,井下避災標志的檢查,井下避災區域負責人工作的檢查,井下避難硐室的檢查。
⑸救護隊要經常入井檢查礦井災害預防的落實情況。
⑹預防性檢查工作要認真仔細,發現有危及井下職工生命安全的隱患時立即處理。
⑺要熟悉各采煤、掘進工作面的分布情況,掌握井下材料庫的地點,了解庫內材料設備品名和儲存情況。
⑻每月不定期檢查至少有兩次。
⑼預防檢查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救護規程》的規定。
⑽預防檢查結束后,寫出行走路線圖,對發現事故隱患,通知所管轄區隊或礦調度室。
八、應急救援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
⑵應急救援制度包括應急體制和救援預案。
⑶應急救援制度應上報礦安檢科評審。
⑷災害發生時,兼職救護隊接到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井口集合。
⑸隊長或副隊長必須至少有一人在礦24h值班,并保持電話暢通,有事必須向安檢請假,同意后方可離礦。隊員臨時外出必須向隊長請假,方可執行。
⑹兼職救護隊必須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救援。
九、事故搶險救援報告制度
1.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有效地將實際情況匯報調度室。報告程序(見下頁):
2.匯報內容必須清楚簡短,明確時間、地點、性質、遇險人數。匯報內容如下:
現場人員礦調度室礦長室
應急救援預兼職救護隊
災害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現場人員報告所在隊組和姓名報告災害的性質受困人數和傷亡情況
3.救護隊救援時報告內容:
兼職救護隊參戰人數
兼職救護隊參戰裝備情況
兼職救護隊呼吸器最底氧氣壓力
兼職救護隊作戰行動路線
兼職救護隊所在位置有害氣體情況,現場
情況,隊員狀況。
兼職救護隊用戰救援情況
被困人員傷亡的狀況
十、戰后總結制度
1.戰后總結要求參戰隊員全部參加。
2.戰后要求對損耗設備做出統計。
3.戰后要對救援時發生的問題進行匯總。
4.戰后要寫出行動路線圖。
5.戰后要對救援情況作出書面報告材料。
6.戰后要對參戰隊員槍案進行存檔。
第七部分
技術裝備儲存、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一、設備庫房管理制度
1.設備庫房由設備管理員負責管理。
2.設備庫房嚴禁煙火。
3.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設備庫房。
4.庫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設備器材擺放整齊。
5.庫房建立設備臺賬,賬目必須清晰,設備材料進出庫時必須詳細記錄。
6.裝備必須定期檢查,無過期物品和無效設備,保證合格。
7.對損耗的物資應及時上報兼職救護隊長。
二、隊服管理制度
1.隊服、礦帽、膠鞋嚴禁無故帶出救護隊。
2.隊服要求隊員統一清洗.
3.嚴禁穿救護隊隊服做救援以外的工作。
4.上級領導檢查、演練、作戰,救護隊培訓學習時,必須統一著裝。
5.嚴禁私自改裝隊服裝備,嚴禁亂涂亂畫。
6.隊服破損及時報告隊長。
7.隊服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8.救護隊員離隊時要及時交回隊服。
三、呼吸器保養制度:
1.呼吸器是救護隊員生命安全的保障,救護隊員必須做到認真愛護,精心保養。
2.每位救護隊員要每月對個人呼吸器進行氣密性、自補自排、定量供氧、氧氣壓力、面罩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記錄。
3.呼吸器不用時必須用偶接頭把呼、吸兩管連接,放入箱內。
4.呼吸器每三個月必須更換一次氫氧化鈣。
5.每次戰后、訓練結束后,呼吸器氧氣必須充至18Mpa以上。
6.全體救護隊員必須按自己的編號使用氧氣瓶,禁止敵國亂拿亂用。
7.未經隊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呼吸器。
8.嚴禁用鈍器打開呼吸器的呼吸艙。
9.呼吸器的維修完全交于隊長、副隊長、或設備管理員。
10.呼吸器每6個月必須請專業機構進行檢驗,并貼檢驗標簽。
11.呼吸器損壞應及時匯報隊長。
四、呼吸器校驗儀管理制度
1.呼吸器檢驗儀由設備管理員保養。
2.呼吸器檢驗儀各部件必須齊全。
3.呼吸器檢驗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呼吸器檢驗儀水柱必須保持在0位。
5.呼吸器檢驗儀故障必須上報兼職救護隊隊長。
6.隊員用檢驗儀時必須隊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意。
7.外出培訓學習攜帶校驗儀要填寫出庫單。
五、醫療急救箱管理制度
1.醫用箱由設備管理員保養。
2.醫用箱內藥品必須保證齊全,且無過期藥品,缺少藥品及時補充。
3.醫用箱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醫用箱內必須有止血帶、三角巾、紗布、醫用棉簽、消毒液。
5.醫療箱附件必須有足夠的四肢夾板、軀干夾板。
六、自動蘇生器管理制度
1.自動蘇生器由設備管理員保養。
2.自動蘇生器各部件必須齊全。
3.自動蘇生器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自動蘇生器氧氣必須保持18Mpa以上。
5.自動蘇生器內使用過的開口器、咽喉導管、引射管必須消毒才能放回箱內。
6.自動蘇生器每6個月必須請專業機構進行檢驗,必須保持在檢驗期內。
7.自動蘇生器故障必須上報兼職救護隊隊長
七、小儀器管理制度
1.小儀器由設備管理員負責保養。
2.小儀器包括光干涉瓦斯檢測儀、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多氣體測定器、壓縮氧自救器。
3.小儀器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儀器各部件必須齊全,且靈活好用。
4.小儀器必須定期請專業機構檢驗,涉瓦斯檢測儀6個月檢驗一次,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6個月檢驗一次,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6個月檢驗一次,壓縮氧自救器6個月檢驗一次。
5.檢驗期外的儀器不得使用。
6.小儀器損壞必須上報隊長進行維修。
八、其它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庫其它儀器設備由設備管理員負責。
2.其它設備包括便攜式通訊電話、心肺復蘇模擬人、氧氣充填泵、空氣采樣設備、橡膠密閉筒、新型密閉、LBD線纜、消防鍬、消防鎬、擔架、氫氧化鈣。
3.設備管理員必須保證儀器設備的齊全完好。
4.氫氧化鈣必須按時補充,保證無過期物品。保證數量充足。
九、救援技術裝備臨時調用制度
1.兼職救護隊應急救援裝備只有救護隊有權使用。
2.如發生事故時,兼職救護隊有義務配合專職救護隊調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
3.臨時調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時,必須填寫臨時調用表,表格內容必須有經辦人,調用人,調用時間,裝備型號及數量。
4.調出的應急救援裝備必須是備戰狀態。
5.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回庫前必須認真檢查,調用人與經辦人必須在場進行核對,將其狀態進行記錄,損壞物品另行記錄,上報領導進行修復。
第八部分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煤礦下達的文件必須及時匯報隊長。
2.各類文件必須定點歸類存檔。
3.培訓類文件必須及時上報煤礦,并備份。
4.制度類文件必須盡快落實執行。
5.活動類文件必須請示安檢科負責人。
二、學習材料管理制度
1.學習材料必須歸類存放。
2.學習材料包括創傷急救類、儀器操作類、應急救援類、預案類、事故案例類。
3.學習材料必須請專業救護隊審批。
4.學習材料必須隨時對全體煤礦職工開放。
5.兼職救護隊有義務將學習材料復印給煤礦職工。
三、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每年必須與企業統一建立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兼職救護隊每年必須與企業修訂應急救援體制。
3.隊內應急救援預案必須上報安檢科評審。
4.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定點存放。
5.兼職救護隊必須提前演練應急預案。
6.兼職救護隊要經常收集其它煤礦的應急預案作為學習材料使用。
四、應急救援圖紙管理制度
1.應急救援圖紙必須定點存放。
2.應急救援圖紙必須每季度更新。
3.應急救援圖紙必須包括煤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通風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井下避災路線圖。
4.以上圖紙由煤礦提供。
5.兼職救護隊員必須熟悉各類圖紙。
五、救護隊員檔案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必須制定隊員檔案。
2.隊員檔案必須有隊員服役時間。
3.隊員檔案必須有隊員培訓證書的編號。
4.兼職救護隊隊員檔案上交礦安檢科一份,隊內存檔一份。
5.非本礦機構,不得對外公開隊員檔案。
6.隊員落案嚴禁涂改。
第九部分培訓學習、訓練、考核制度
一、出勤和請假制度:
1.每期培訓學習進行實名制考勤。
2.隊員出勤不得遲到早退。
3.考勤由副隊長負責登記存檔。
4.未出勤的隊員要進行備注。
5.因礦上工作在外培訓、工作的隊員按出勤登記。
6.每月隊員的救護津貼按出勤計算。
7.因故不能出勤的隊員要提前請假,經同意后方準請假,請假條如下(見表3):
8、兼職救護隊員出勤期間,因其它部門調用要填寫如下表格(見表4):
請假條(表3)救護隊培訓期間,隊員不能按時出勤、或因其它事務不能參加培訓,持本表向安檢科請假。
姓名
隊內職務理由公事
私事病假
時間
年月日
年月日救護隊
意見
安檢科
意見
內蒙古李家塔煤礦
兼職救護隊學習期間隊員臨時調用申請(表4)
同志在年月日兼職救護隊培訓學習期間,因的工作,經部門(人)臨時調用,調用期間為時分至時分,在此期間不能參加救護隊的培訓學習。
救護隊:
安檢科:
調用部門:
二、培訓學習制度
1.兼職救護隊每季度集中培訓學習5天。
2.培訓學習包括救護理論學習,和體能訓練。
3.培訓學習期間必須進行至少一次創傷急救課程。
4.培訓學習期間必須進行至少一次佩戴呼吸器演練。
5.每期培訓學習至少有一次礦井災害分析和救援計劃。
6.每期培訓學習隊員都應做到認真仔細,并做好筆記。
7.每期培訓學習期間礦上應抽調至少兩名職工參與旁聽。
8.其它部門應該支持兼職救護隊培訓學習。
9.培訓學習期間,救護隊員完全屬于兼職救護隊。
三、會議制度
1.兼職救護隊組織會議必須參加。
2.不能參加會議的隊員要填寫請假條。
3.兼職救護隊會議要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四、赴外培訓取證制度
1.兼職救護隊員必須通過相關培訓機構培訓,并取證后才能上崗。
2.兼職救護隊員每年必須復訓一次,并經相關機構發證才能上崗。
3.兼職救護隊員培訓取證期間按出勤記工。
4.兼職救護隊員培訓取證期間完全服從培訓機構管理。
5.兼職救護隊員在培訓機構不得與負責培訓的人員發生爭執而影響培訓取證,
6.赴外培訓要提前安排,按時報到。
7.赴外培訓期間嚴禁做與培訓取證以外的私人業務。
五、考核制度
1.兼職救護隊要進行季度性考核。
2.兼職救護隊要進行每年年終考核。
3.年終考核必須有救護理論考核和儀器操作考核。
4.服役兩年、兩年以上的隊員考核未通過的退出兼職救護隊。
5.兼職救護隊的各種考核要存檔。
6.考核結果必須上報安檢科。
7.兼職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考核。
8.未能按時參加考核的隊員要進行補考。
第十部分應急救護制度
一、應急救援制度
1.發生災害時,兼職救護隊接到通知必須在第一時間出警。并在井口列隊集合,由隊長迅速領取任務
2.兼職救護隊在接到出警時必須做好記錄,記錄必須有報警單位,報警人,接警人,接警日期和時間,事故性質、事故地點:應急出去小隊。
3.兼職救護隊在領取任務后,立即進入災區,不必簽字。
4.兼職救護隊應急出警后要隨時將受災區域情況匯報隊長。
5.兼職救護隊長必須將地面監控數據及時通知受災區域的救護隊。
6.兼職救護隊在搶救傷員時必須先確定現場的安全。
7.兼職救護隊嚴禁少于人數少于一個小隊出警。
8.兼職救護隊在出警后嚴禁單獨行動。
9.兼職救護隊出警到井下時必須有車輛接應。
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1.兼職救護隊必須對礦上的各類應急預案提前演練,以做出最佳的救援計劃。
2.煤礦組織的各類應急預案兼職救護隊必須全員參加。
3.兼職救護隊必須存有煤礦的各類應急預案。
礦山管理制度10
一、排碴場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邊員負責,排碴車輛和推邊的裝載機均由其指揮。排碴車輛倒碴要聽從看邊人員的指揮,在指定位置上停車,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場平盤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裝載機推邊必須留沿30厘米以上,碴場要保持推平或在邊沿處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許下坡,以防止倒碴車輛溜車。
四、碴場必須留有排碴車輛足夠的回轉地方,多日積存的'邊角料必須盡早處理,以保持碴場清潔。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邊人員必須密切注視碴邊的動靜,加強警戒,如出現可能滑坡塌陷時必須果斷撤離,停止排碴,處理險情。
六、大霧(能見度在10以內),大風(風力超過5級)天氣,看邊員應根據天氣實際情況,向分管負責人建議停止排碴。
七、排碴場內不準其它機動車輛擅自停放,影響正常生產。
礦山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采場安全管理,防止采場頂板、邊幫松石和礦堆滾石傷人,保證采場出礦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各采場作業前以及作業過程當中,必須全面處理頂板和邊幫松石,不留安全隱患。
二、采礦作業從始至終,每次爆破后都必須進行松石處理,敲幫問頂。
三、采場采礦結束,無論頂板是否穩固,都必須采用錨桿加鐵絲網護頂。
四、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和工程隊安全管理員必須每班對采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采礦安全。
五、采場爆破后或出礦前,風鉆工必須先進入采場排險,消除安全隱患,確認安全之后方可出礦;出礦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時,出礦工可根據情況排除,但須有安全員在場指導,嚴禁出礦工單人進行排險作業。
六、采場出礦作業應保證有良好的照明,每人應配有6v礦燈一盞。
七、嚴禁在礦堆傾角較大,有滾石滑落的情況下冒險進行出礦作業。
八、嚴禁出礦時一人推二重車(一車有人,一車無人自由滑行)。
九、嚴禁在松石可能掉落或滾落的`范圍內進行排險和出礦作業。
十、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加強采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監督管理,杜絕“三違”,嚴肅處理違章違規行為。
礦山管理制度12
1、在經理領導下做好分管部門的各項工作,在經理外出或不在場時接受經理授權,代替經理安排、協調處理場內具體工作,保障生產、銷售、維修正常運轉,并負責客戶的接待。
2、具體安排分管部門的各項工作,指導、支持和監督部門的負責人抓好部門工作,貫徹執行副總經理、經理的.決定,督促部門負責人落實本場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安全生產,安全作業,確保生產計劃的完成。
3、深入生產、工作現場,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安全作業情況和生產銷售進度,隨時聽取部門負責人的匯報。
4、定期召開分管部門的生產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工作中的問題,特別是安全方面的隱患,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協助經理定期組織全場安全大檢查。
6、隨時向副總經理匯報生產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持當天的工作當天匯報,每天至少匯報一次。
7、工作中發現問題時,能解決處理的,必須立即處理,對于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經理反映。
8、負責好銷售的方面的客服穩定發展,保證回款率。
9、保證生產線正常開工、保證生產正常進行;負責跟蹤場內大小事務,并與經理和副總溝通解決問題。
礦山管理制度13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對企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揮職工群眾監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礦山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法》,適應國家不斷發展的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持續進行,擬定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
二、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傳達、評審與修訂等環節的科學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十堰罕王德山礦業有限公司。
第二章實施
三、成立安委會領導下的安全生產方針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必須有三分之一的一般員工;安全生產科科長任安全生產方針工作小組組長,負責安全生產方針各環節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本制度指的方針即為公司擬定的安全生產方針的簡稱。
五、制定方針時,制定方針人員必須充分考慮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方針的內容應體現出企業的風險特點與核心業務;所制定的方針應簡明扼要,易于理解,并能充分體現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總目標以及對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的承諾。
六、方針工作小組所起草的方針草案交由公司廣大員工討論、溝通后定稿,并以文件化形式由總經理簽發。
七、公司各部門、各車間及班組負責人要通過班前會、崗前培訓與再教育等方式認真組織廣大員工學習,了解方針其內容及含義。公司領
1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承諾,履行各自的職責,并簽訂責任狀,逐級進行考核。
八、制定和完善有關保證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從制度層面上保證安全生產方針的落實。
九、方針工作小組要定期通過問卷調查、座談等方式對方針的適應性進行評定,對不適應的部分要及時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企業結合實情,每年都設立文件化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制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狀》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向各車間班組分解,并參與績效考核。
2、制定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或評價,在需要時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及時的修正或更新。
3、礦山企業應確保全年工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職業病發生為零,輕傷負傷率≤3‰;主要設備設施檢測到位,平均無故障時間達到85%以上;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率為100%;危險源監控有措施、監測到位,隱患整改率為100%。
4、企業制定《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對各級管理層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完成情況要求每年進行一次評價,每季度進行一次小結;
5、建立各類安全生產臺帳,依據《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考核辦法》
2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
6、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提供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資源。
礦山管理制度15
(1)礦山實行三級安全管理;
(2)建立各類礦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根據礦山各生產工序的特點,應在礦山正式投入生產之前,建立礦山各部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礦山生產設備管理檔案。根據礦山各生產工序的設備種類,制定各類生產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礦山各部門均應建立生產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每臺設備落實到人;
(4)建立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凡在生產第一線的操作人員,均要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5)健全礦山生產的各種圖件和資料,并妥善保管;
(6)建立礦山工傷事故報告制度,并建立事故應急的組織機構,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請有資質單位作開采設計,并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施工。
(8)請有資質單位作地質災害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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